第九十九章:修宪立法-《造反我是专业的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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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律里面,拐卖儿童者判凌迟,拐卖者家属判流放这点,姜浩就觉得没有问题。
什么是有问题的呢?
有问题的太多了。
像子告父,妇告夫,要先进衙门打板子,没打死才能继续。
还有绝嗣者家产冲入宗族,女子没有继承权等等。
这些姜浩都有意见。
应该也能看得出来,他对律法的修改,基本都是秉承于他自现代培养出来的三观。
经过千余人,为期整整一年的商量讨论,这才终于能赶在黄帝历4339年年初,把华夏国宪法正式草案彻底编写好。
当然了,目前叫草案,如果通过了的话,就可以正式改称为华夏国最高宪法了。
会议上,姜浩给每个人都发了一份宪法大纲和备注书。
大纲内容很简单,主要就是描述一下宪法的主要内容,备注书当中则是备注了修改比较大的律法。
原大明律本来就有的律法,并且本身也没怎么修改的律法,自然是没必要再拿出来讨论。
主要讨论的,还是新律法,就是修改之后的那一部分律法。
事实证明,在坐的这些基本三观还都是有的,大多数新修改后的律法,基本都通过了。
唯一僵持不下的,主要还是与宗族相关的部分和支持男女平权及婚姻制度的那部分。
这部分,是真的根深蒂固到每个家族,乃至于每个男人,每个妇女脑海当中的封建思想。
也是最难改变的一点。
大家虽然接受了一夫一妻的相关条例,但是夫主外,妻主内,男尊女卑的思想依旧根深蒂固,并没有得到太多的改善。
宗族方面也是同样如此。
当年分田的时候,即使已经尽量将同宗族人的田打散了分。
但是,田散了,他们心没散。
依旧还维持着同宗同村的一些古老陋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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