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旧金山唐人街的西界,kearnystreet和stocktonstreet交汇处。 百老汇街。 走在街上,张景很努力想找到一个或几个关于显卡设计方面的大牛。 结果想太美,除游客、正常居民。 还有衣着和行为夸张的第三性、流浪者、精神病者,表面看不出谁是天才。 和洛杉矶某些街区一样,这里也给人一种相当撕裂的感觉。 造成原因非常复杂,很多原因重叠造成。 不过这些跟张景没有关系。 他作为一条社会寄生虫,只想从流浪汉大军中找到那些曾经过着声色犬马生活,后来由于经济危机和各种原因,财富大幅缩水,有学识的高材生和天才。 为找到这样的天才,张景把心一横、牙一咬,拿出下大墓、潜深海、闯夜店的冒险精神! 弯腰抓一把灰往脸上一抹,衣服扯两个洞,拿出小张景把尿往马路边一撒。 找块纸板,上书:i'mveryhungry 瞬间成为流浪汉大军一员。 坐在街角,看着人来人往人群,不知是不是变态,张景挺得劲。 难怪这么人想当流浪汉。 运气相当不错,仅仅不到一小时他就遇到一个外套上面用英文印写着‘随心’冷酷帅哥给的8米元。 千恩万谢,像其他流浪汉一样,张景拿着8米元把可乐和薯片。 太阳下山后,这期间有两个外套上面用英文印写着‘有所不为’和‘三十多年老书虫’的两名帅哥,分别赏来1米元和2米元。 可是,这钱些可不够买最便宜的汉堡。 就在张景打算提前结束流浪生活时,一名街对面的流浪汉坐到他身边。 流浪汉体重约130斤,身高约1.75米,看上去瘦瘦的,有着一把褐色大胡子,年纪却不大,约三十。 “哥们,”褐色大胡子青年一屁股坐在张景旁边问,“你有多少钱?” 张景伸出右手,打开手心。 看着张景手里的三枚钢崩,褐色大胡子青年呵呵,“居然比我还惨。” 说话时褐色大胡子也摊开手心,居然有七块钱。 “走吧,”褐色大胡子青年直接身体,“我请你喝酒。” 第(1/3)页